公司党委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和财政厅机关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基本职责是:
第一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公司所担负的任务。
第二条 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第三条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四条 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五条 联系企业实际,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公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企业建设。
第六条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第七条 管理公司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指导人力资源部、纪检部门对党员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第八条 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和专题系列讲座工作。
第九条 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第十条 做好统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第十一条 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公司所属子公司党的工作,加强对所属党总支、支部工作的指导,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公司系统党建工作。
第十二条 研究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十三条 办理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群工作部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党群工作部职责
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是公司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是企业党群工作的中枢和纽带,也是党群工作对外联络的窗口。主要职责如下:
(一)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按照公司总体部署,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三)起草与部门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部门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四)负责建档保存部门相关业务资料,严格执行资料保存制度。
(五)负责部门年度和阶段性总结、计划的制订。
(六)接受公司审计合规部的内控审核与监督。
(七)完成公司党委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党群工作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具体分为四个岗位:部门经理岗、党务岗、工青妇岗和综合岗。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并对本部门负责。
2.制定部门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落实到部门员工工作中,领导部门员工履行部门职能。
3.按照集团党委要求,负责党员党风和廉洁自律教育工作;负责党员及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控告的接待、转送和督办处理工作。
4.指导、监督、检查部门各岗位工作,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定期、不定期地组织部门学习,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部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6.做好与上级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和妇女组织等相关单位、部门的横向联系,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7.负责部门预算工作的统一管理,完成部门考核指标。
8.完成公司党委和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务岗职责
1.负责公司党委会、党支部等会议组织相关工作。
2.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其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务信息维护、统计工作。
4.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起草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
5.负责党务文字综合工作。
6.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青妇岗职责
1.负责公司工青妇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工作的全面开展。
2.负责组织开展工青妇会议、活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负责指导子公司工青妇组织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4.负责公司工会、共青团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5.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岗职责
1.负责党群会议的组织,有关文件的草拟、印发和上传下达工作。
2.党群组织有关印章、信笺的制作、保管和部门内务工作。
3.部门规章制度的起草、补充、完善。
4.部门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移交。
5.部门相关政策、数据的搜集、梳理、统计等工作。
6.承办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综合性事务工作。